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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故城 编辑
刘国故城,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陶家村,是春秋至汉代时期的古城。
刘国故城平面呈不规则形,东西宽约650米,南北长约1220米,其形制依地理形势而建,东西北三面都是深约20余米的河沟,南面是一块开阔的山前缓坡地。以崖代墙,城区内耕土层中散落着大量春秋至汉代的板瓦、筒瓦、小砖等建筑材料及盆、甄、壶、豆、瓮等陶制器皿残片。为研究春秋时期刘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对研究春秋时期的都城布局、建筑风格等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
2013年3月5日,刘国故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刘国故城
地理位置: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陶家村
所处时代:春秋、汉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0319-1-319
东周贞定王时期(前468~前442年),刘国废,历时三百余年。
1984年11月,洛阳市文物工作队和偃师县文管会对刘国故城遗址进行了考察,已予以证实,并对遗址采取了保护措施。
刘国故城
刘国故城挖掘现场
刘国故城北面今郑窑村与符家寨村之间是当时刘国的墓葬地。墓葬均为长方竖穴土坑墓,深12米左右,最大的长3.9米,宽2.5米;最小的长2.3米,宽1.2米。大墓底部有棺椁痕迹。此外,还发现一座春秋时期的马坑,坑内埋有马头50余个。
相关记载
周匡王时期(前612~前607年),封其少子康于此,改封地为刘,史称“刘国”“刘子国”,或“刘聚”“刘邑”。刘国故城是在郑国故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刘国世代对周王室有特殊贡献,获得周王室的封赏至丰,其地位远比王畿内其他侯国显赫,其都城营建具有大国气派。
据古书记载,刘康公辅佐周定王、周简王二十一年,对于大臣出使、重要官员升迁迎送各诸侯国使者、国家重大决策等无不参与。他曾代表周王室,联合各诸侯国伐秦,打了不少胜仗。其子刘定公,又辅佐周灵王、周景王十八年,在维护王室统治方面,起到了较大作用。《左传•定公八年》记载:刘桓公曾协助周敬王(前519~前476年),平息了在郑国支持下的一次反王室的叛乱,稳定了周王朝的统治。至东周贞定王(前468~前442年)时绝封,刘国废。
刘国故城保护碑
2013年3月5日,刘国故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刘国故城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陶家村。
春秋刘国故城
交通信息
自驾:从偃师区出发经商都路—商汤大道—商都南路—连共线—南环路—顾刘路—府金路—刘国故城,全程大约20.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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