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炮台 编辑

河北省沧州市境内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马厂炮台马厂炮台

马厂炮台,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县城东北15千米,始建于清同治十年(1871年)。

马厂炮台现存中央炮台一座及13座炮台遗址。军营遗址现存土圩残垣两段。马厂炮台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中央炮台位于东营区中间,有三层,通高11米,呈圆形。马厂炮台是河北大运河沿岸现存较为完整的唯一一座军事设施。

1993年,马厂炮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马厂炮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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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马厂炮台

地理位置: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县城东北15千米

所处时代:清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1631-5-024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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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厂炮台

清同治九年(1870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以“青县地近畿辅,拱卫攸关”为由,奏请同治皇帝在马厂设防,此奏折得到同治批准。

清同治十年(1871年)2月,李鸿章将自己的淮军部将周盛传调驻马厂镇。周盛传的部队进驻马厂镇后,便开始动工兴建兵营,两年后竣工。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一路南攻,在马厂一带激战数日。日军攻陷马厂后,大行报复,将炮台毁坏,仅存中央炮台。

建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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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厂炮台现存中央炮台一座及13座炮台遗址。军营遗址现存土圩残垣两段,总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中央炮台位于东营区中间,有三层,通高11米,呈圆形。

主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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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台

马厂炮台中央炮台位于东营区中间,有三层,通高11米,呈圆形。第一层夯土筑成,高4米,直径120米,夯土塌落进行修葺,地面按内高外低做了排水处理;第二层夯土结构,高3.5米,直径90米,后期修建的防空洞进行了加固,原有的一道暗排水道得以疏通再利用;第三层是三合土(黏土、白灰、糯米汁)夯筑而成,高3.5米,直径30米,炮台上修有炮位、暗道、排水道等,多处裂缝用桃花浆(白灰浆加黏土浆)进行加固。

城墙

马厂炮台兵营当时的城墙高大雄伟,城墙之上两匹马可以并列而行。东营城墙高8米,厚12米,周长是7.5千米,西营城墙周长约5千米。当时的北城门为正门,有李鸿章亲自题写的“振我国威”。

马厂炮台

文物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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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厂炮台中央炮台和其他13座炮台遗迹考古出土炮弹壳、礌石、青砖瓦片等文物。

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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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厂炮台是战争的记录者,见证了中华民族从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上共和之路,有着重要的历史、文物、文化、旅游和军事价值。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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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马厂炮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马厂炮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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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马厂炮台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县城东北15千米。

马厂炮台

交通信息

从青县人民政府驾车,大约22分钟到达马厂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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