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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间架税间架税

“间架税”就是将百姓的房产按照占地面积、修筑年代以及房屋质量的好坏作为评判对象所征收的一种赋税,也就是房产税。,中国第一项物业税是从唐朝开始征收的。那时候还不叫物业税,叫“间架税”。“间”是一间两间的意思,指房屋数量;“架”是前后两根柱子,两架即一间,还是指房屋数量。顾名思义,这个间架税是按房屋数量征收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子,按房屋市值来征收。唐德宗在建中四年农历五月初八那天开始下文件对长安城的全部私有房产征收间架税,征到同年十月十五,就通令取消了。掐指头算一算,不到半年。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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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间架税

外文名:组立税

开始时间:唐朝开始征收,唐德宗

演变:是物业税的前身

最早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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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产中征收一定的赋税,是历代王朝赋税的重要来之一。早在西周时期,为了规范都城内的商业集市及都城建设,就开始有目的地向商人征收一定的赋税。当时西周的商人分为行商与坐商,所谓行商就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都城贩卖商品的货郎担,而坐商指的是在都城内有固定店铺的商人,西周政府仅向坐商征收一种名为“廛布(钱)”的税。周代典籍《礼记·王制》中就有“廛,市物邸舍,税其舍而不税物”的记载,这是历史上最早有关“房产税”征收的条例。西汉承袭这一传统,向百姓征收名为“赀算”的赋税,其稽核的标准也是以房屋及田产为统计对象的。 真正将房产作为独立征税对象应该肇始于唐代。唐建中时期,户部侍郎赵赞以军费不济为名,建议向全国征收“间架税”,以缓解日益窘迫的财政支度。唐政府于公元783年颁布晓谕,在全国开征“间架税”。所谓“间架税”就是将百姓的房产按照占地面积、修筑年代以及房屋质量的好坏作为评判对象所征收的一种赋税。按当时的律例规定,“凡屋两架为一间,约价三等。

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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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即位的时候,大唐已经雄风不再。安史之乱虽然平定,藩镇割据依旧坚挺,为了削夺藩镇权力,唐德宗对不听话的节度使连年用兵,使得国库里本来就不多的那点儿积蓄,渐渐地消耗殆尽。

那时候的帝国还没有学会发行国债,国与国之间也没有拆借的先例,更没法去找世界银行贷款,国家财政没钱了,只有三条路好走:要么提高税率;要么开征新税;要么既提高税率又开征新税。唐德宗选的是第二条路,在公元783年农历六月,他向长安城内拥有房产的所有市民,征收了物业税。

当时还不叫物业税,而叫“间架税”,是按房屋的等级和间数计征:上等房子,每年每间两千文;中等房子,每年每间一千文;下等房子,每年每间五百文。房子越多,税负越高,有那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三进院,千间房,一次就要缴税上百万。于是很多人不自觉,本来有十间房,谎称是三间,妄图逃税。德宗有办法,他让四邻举报,查出谁家少报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旧唐书》卷53),连揍带罚款,把一大批业主搞到了家破人亡。就在这年深秋,五万军兵哗变长安,要把唐德宗赶下台,他们的宣传口号就是“不税汝间架”(《旧唐书》卷127),意思是说,等到他们上台执政,就不会再让大伙缴间架税了,可见间架税是多么地不受欢迎。

唐德宗在784年废除了间架税,使得中国第一项正规的物业税仅活跃半年就夭折了。不过唐德宗的意图已经达到:半年内增收的间架税充实了国库,够给御林军发几年饷了。

紧接着就是五代十国,这是个短暂而动乱的军阀混战时代,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五代的皇帝们先后也征收了物业税。鉴于间架税惹过麻烦,后晋少祖石重贵和后周世宗柴荣不约而同地把间架税更名为“屋税”。北宋初年,大将潘美攻打南汉,为筹措军饷,曾命令占领区居民“计屋每间输绢三尺”(《续资治通鉴》卷22),算是用物业税实现了以战养战。南宋先后与金、元对峙,国家财政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为筹军饷,每年两次向城乡居民征收屋税(李纲:《建炎时政记》)。到了元代,屋税、间架税没了,却要纳“产钱”,一般按地基面积,每弓步(面积单位,约合两到三个平方)计征稻米若干,或者折成钱缴纳。

明清两代,物业税不是常设税种,但是一如前面各代,只要逢上国库空虚,则或者间架税,或者屋税,或者地基钱,或者产钱,很快就会红火起来。

例如清朝前期,由于连年对三桂用兵,朝廷财政吃紧,前线军需不足,康熙在1676年下诏,要“税天下市房”。康熙说:“不论内房多寡,惟计门面间架,每间税银二钱,一年即止。”(叶梦珠:《阅世编》卷6,赋税)意思是不论您有多少房,只对其中的门面房计征,按门面房间数,每间二钱银子。

二钱银子不算多,据清初文人叶梦珠记载,康熙十五年(1676)前后,松江稻米每斗一钱(纹银,下同),苏州白糖每斤三分(十分为一钱)。康熙征收的那二钱银子,也就是两斗大米或者七斤白糖的价钱。另外圣谕上说得明白:“一年即止。”意思是只征这一年,以后不会再征,即便按农业税征收惯例,夏秋两季各征一次,也最多掏两回钱。

可是圣谕这玩意儿往往不靠谱。康熙在1676年征过“房税”之后,又在1681年下诏:“以国用不给,再征房税一年。”为了显示他的爱民之心,他添了几项优惠政策:“蠲免村落草房及在镇僻巷鳏寡孤独所居一间门面房屋。”就是说农村草房、偏僻街巷、寡妇光棍以及无子女家庭等,报税时可以少算一间。问题是他把税率调高了,原来每间二钱,这回每间四钱,翻了一番。

再看两道圣谕的落实情况。征收物业税的通知传达下去,小百姓是不敢不缴也不敢少缴的,因为清初律令甚严,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居民又实行高压政策,但凡偷逃税款被发现,往往全家充军并且连坐亲邻。所以,晚明时只完成六成的赋税,到清初可以完成到十成。

事实上,百姓们实缴的远比康熙规定的更多。在康熙圣谕中,只让收“房税”,而地方官执行的时候,除将门面房计税外,还创造性地开征了“廊钞”和“棚租”(参见《清史稿》卷275,傅腊塔传)。

有学者说,清代“房税”只是康熙年间临时征收的税种,可笔者翻过一些清代方志,发现在嘉庆年间,江南一带还有“房税”和“廊钞”,这说明百姓们仍在可持续地缴着物业税,尽管这些税种早已被明令取消。可见,真正的历史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读到的。

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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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项物业税是从唐朝开始征收的。那时候还不叫物业税,叫“间架税”。“间”是一间两间的意思,指房屋数量;“架”是前后两根柱子,两架即一间,还是指房屋数量。顾名思义,这个间架税是按房屋数量征收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子,按房屋市值来征收。

间架税的征收办法是这样的:朝廷派人对您的房子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区位、质量都很好,就定成上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2000文;如果区位很好质量不佳,或者质量很好区位不佳,就定成中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1000文;如果区位和质量都不好,就定成下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500文。

一间房征税500文到2000文,听起来好像很多似的,其实那时候盛唐已逝,铜钱正在迅速贬值。据《旧唐书·五行志》,长安城中一斗米都卖到1000文,彼时一斗有6升,装米5公斤,用古今米价换算一下, 1000文最多相当于现在的20块钱。也就是说,一间上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40元,一间中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20元,一间下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10元。目前国际上自住房产物业税的税率大都在1%以上,一间估值10万元的房子,一年至少也要缴税1000元。所以古今对比,唐朝的间架税收得不高。

可是自从这个收得并不高的间架税出台以后,老百姓就抗议,“愁怨之声,盈于远近”,使得间架税很快就夭折了——我查了《资治通鉴》,唐德宗在建中四年农历五月初八那天开始下文件对长安城的全部私有房产征收间架税,征到同年十月十五,就通令取消了。掐指头算一算,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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