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 编辑

浙江省温州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

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上村、花坦乡花三村,是明朝时期的古建筑遗存。

金昭牌坊于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金昭进士及第时建;宪台牌坊建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是当时温州知府李端、永嘉县知县刘经为前四川按察司佥事朱良以(1384~1470年)建造的。金昭牌坊保存完整,系三间八柱三楼式石木构建筑,平面呈长方形。东西走向,木柱用材粗壮,石础为四角内削方形。明、次间均有大小额枋,各施雀替、丁头栱。屋脊用薄砖砌成清水花脊,脊面刻如意花草。宪台牌坊为单间加擎檐柱式木构牌楼,南北走向,中间为花岗岩石柱支承木构架,明间外侧前后立有木质擎檐柱各一根。明间两石柱间设有额枋和龙门枋,均为月梁状。明间柱柱身前后各出偷心造插栱四层承上部梁架。屋面为双落翼式悬山顶。正脊用青砖垒砌,外用灰浆粉刷出卷草纹,脊端饰有灰塑龙头凤鸟吻。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均为明代中期木结构官式牌坊,用材粗壮规整,既延续了宋代《营造法式》部分做法和规定,又添加了独特的地方风格和做法,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013年3月5日,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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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

地理位置: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上村、花坦乡花三村

所处时代:明朝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1005-3-303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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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昭牌坊,据岩头《金氏宗谱》,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金昭进士及第时建;宪台牌坊建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是当时温州知府李端、永嘉县知县刘经为前四川按察司佥事朱良以(1384~1470年)建造的。

金昭牌坊额枋间原有“进士”匾额,“文化大革命”中被毁。

主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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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均为石木结构牌坊。宪台牌坊位于永嘉县花坦村;金昭牌坊位于永嘉县岩头镇岩头上村。

金昭牌坊

金昭牌坊

金昭牌坊保存完整,系三间八柱三楼式石木构建筑,平面呈长方形。坊高7.63米,通面宽9.9米,进深2.35米,建筑面积为23.27平米。东西走向,三开间三楼,木柱用材粗壮,石础为四角内削方形。明、次间均有大小额枋,各施雀替、丁头栱。斗栱粗壮规整,制作精致。屋脊用薄砖砌成清水花脊,脊面刻如意花草。明间屋脊两端饰龙头吻;次间脊端饰凤头吻,两垂脊脊端饰飞凤。

宪台牌坊

宪台牌坊

宪台牌坊为单间加擎檐柱式木构牌楼,牌坊面宽6.9米,进深约4米,南北走向,中间为花岗岩石柱支承木构架,明间外侧前后立有木质擎檐柱各一根。牌坊立在0.9米高的台基之上,台基用宋代延续下来的断砌造做法,用方条石垒砌,两侧台基间为甬道,通往原来的宗祠。明间两石柱间设有额枋和龙门枋,均为月梁状。明间柱柱身前后各出偷心造插栱四层承上部梁架。四个角的擎檐柱向中心有明显的倾斜,在结构上可起到加强的作用。宪台牌坊屋面为双落翼式悬山顶,明间高出次间。悬山山面用木质博风板。整个屋面自中央向两端升起,铺设青筒瓦。正脊用青砖垒砌,外用灰浆粉刷出卷草纹,脊端饰有灰塑龙头凤鸟吻。

文物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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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台牌坊额枋和龙门枋正中置“宪台”木匾,匾额上有“弘治乙丑腊月吉旦”题款。

历史文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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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物

金昭(1516~1581年),字茂卿,号霞峰,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进士,历任大理寺左侍右侍副,官至江西瑞州知府。金昭牌坊为其进士及第时所建。

朱良以,明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翌年(1412年)会试登乙榜,授盱眙县学教谕,擢工部给事中,奉使云南等处,期间“申教条必文行兼举,先忠信不尚浮华”。后乞归乡里,与渔樵为侣,咏哦自乐,恬淡处世。越七年,进阶朝列大夫。著有《静斋》书稿、《政录》多卷。朱良以曾任四川按察司佥事,所以表彰的牌坊用“宪台”命名。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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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均为明代中期木结构官式牌坊,用材粗壮规整,既延续了宋代《营造法式》部分做法和规定,又添加了独特的地方风格和做法,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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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碑遗址碑

2013年3月5日,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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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上村、花坦乡花三村。

金昭牌坊

交通信息

自驾:自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开车前往金昭牌坊和宪台牌坊(金昭牌坊),路程约29.2千米,用时约4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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