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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编辑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9月迁入。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大楼是一幢典型欧洲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乳白色的楼体正面矗立着6根雄伟的科林斯廊柱,整个建筑雄伟壮观。刑讯室就是一座人间地狱。日伪警察想尽一切办法摧残人的肉体,折磨人的精神,被称为“新刑罚”“活阎王”。残酷刑罚归纳起来,称为“金木水火土”。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既是日伪警察凶残、暴虐、兽性的历史见证,也是广大爱国志士大义凛然、威武不屈、慷慨悲壮的历史丰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013年3月5日,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
所处时代:1933年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1691-5-084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2月,日军占领哈尔滨。同年5月,伪哈尔滨市政筹备所占用了这座建筑。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这里成为伪满洲国在哈尔滨实施政治统治的重要机构,主管民政、外交、财政、实业、交通、文教等部门,是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中国人民的工具。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7月,伪哈尔滨特别市成立,伪哈尔滨市政筹备所迁离此地。9月,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迁入此楼。从此,这里就成为日本侵略者残酷镇压中国人民的罪恶场所。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成立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3日,下辖11个伪警察署、99个派出所、3个警察大队及2个消防署,曾一度成为哈尔滨市伪警察机构的中心。在抗日战争中,无数为反抗日本侵略者而被俘的共产党员和爱国志士,在这里受尽酷刑折磨,坚贞不屈,慷慨就义。在这里被关押、折磨致死的爱国志士不计其数。抗日女英雄赵一曼就曾在这里受到残酷刑讯。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为纪念在东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牺牲的革命先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军区开始筹建烈士纪念设施。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成立“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事业筹备委员会”,负责纪念馆和纪念塔的选址、募集经费、史料征集,建筑工程等事宜。东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周桓负责纪念馆的选址工作,在踏察走访多处哈尔滨市内建筑,选定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作为东北烈士纪念馆的馆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10日,东北烈士纪念馆正式开馆。
2018年,东北烈士纪念馆包括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其间机构和场馆历经并入、移出、改扩建及增设等变化,形成一个机构,多个展馆,包括东北烈士纪念馆、东北抗联博物馆、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东北抗联精神陈列馆五个编办备案展馆和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陈列馆一个内设馆,总建筑面积约16177平方米、陈展面积约9063平方米,逐步形成以五个主阵地带动杨靖宇烈士纪念馆、哈尔滨华德学院分馆、五大连池东北抗联博物馆分馆三个分馆建设的总体格局。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刑讯室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的刑讯室就是一座人间地狱。在这里,日伪警察想尽一切办法摧残人的肉体,折磨人的精神,被称为“新刑罚”“活阎王”。灭绝人性的刑具种类繁多。他们把那些伤人、置人于死地的残酷刑罚归纳起来,称为“金木水火土”。所谓“金刑”,是指使用金属材料的刑具。如用钉子板击打裸露的身体;用钢笔尖、大号钢针、铁锥子等扎入手指甲内;用战刀背部砍打受刑者颈部;将受刑者绑在椅子上或木柱上,连上电线,接受电刑等。代表刑具是铁笼。“木刑”是以木质刑具对受刑者进行刑罚。如用木棒击打;在十指间夹上铅笔或铁条,用力握其双手等。代表刑具是大挂和老虎凳。使用与水有关的刑具,谓之“水刑”。最常用的是灌凉水,有时掺入辣椒水、汽油或煤油,此刑残酷,常呛坏受刑者肺部,使人伤残;或将受刑者双脚捆住,倒悬高处,使其头部浸在盛满水的容器内,呛水昏迷或死亡。“火刑”是用烙、烫、烧等手段摧残人体。如用烟头、香火或烧红的铁条、烙铁等烙烧受刑者的身体;或以蜡烛烧烤受刑者肉体、毛发等。凡刑罚手段与土有关者被称为“土刑”。如强迫受刑者跪在破碎的碗碴或玻璃碎片上;将受刑者捆住手脚,塞入麻袋,握紧袋口,再由用刑人抓住麻袋四角,高高抛起,使其重重摔于地下;挖一大坑,使受刑者立于坑内,埋土至其颈部,使其窒息而亡。
死刑室
刑讯室旁边是死刑室。对于坚贞不屈的爱国志士或已无利用价值的叛徒,有时会在这里将他们绞死,然后通过地面的翻板装置将尸体落入地下室,用绞肉机将尸体绞碎,顺下水道流入松花江。
水牢
刑讯室有一道铁门连接地下室的水牢。受刑后坚贞不屈者有时被投进水牢,继续进行折磨。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6月18日,中共地下党员罗烽因叛徒出卖而被日本领事馆逮捕,后在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受尽酷刑折磨。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6月28日,抗日民族英雄赵一曼从监视治疗的医院逃出,又被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南岗警察署捕回后,被关押在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她在这里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始终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帮助赵一曼逃走的伪警察董宪勋和护士韩勇义也在这里受尽酷刑。董宪勋因受重刑,死于狱中,时年27岁;韩勇义因酷刑折磨,先后得了肺病、肋膜炎、肺结核、肠结核等疾病,年仅29岁就离开了人世。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中共哈尔滨特委事件中被捕的韩守魁、冯策安、艾凤林、张宗伟等人在这里遭严刑拷打,张宗伟坚贞不屈,被判死刑。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哈尔滨法政大学事件中被捕的于维范在这里被火刑烧伤,感染致死;赵魁、关文明被活活踢死;哈尔滨口琴社事件中被捕的12人,都曾在这里遭受严刑拷打,唐嘉伟被刑讯致残;侯小古受刑最重,但坚贞不屈,被判死刑。民国三十年(1941年),哈尔滨左翼文学事件中,关沫南、王光逖等10人被捕,押解到这里。刘鸿去、温成钧因重刑折磨致死,其他人遭酷刑折磨后,被判不同徒刑。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及罪恶展》分为“魔网”“罪恶”“覆灭”三个部分。展览依托真实的历史遗存,以大量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充分展示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对哈尔滨地区人民的残暴统治,揭露日本侵略者利用伪满机构,在政治上残酷镇压东北人民的反满抗日活动,在经济上不择手段掠夺财物,在文化上妄图控制人们的思想言论自由等法西斯殖民统治罪行。
遗址碑
地理位置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
伪哈尔滨道里警察署旧址
交通信息
公交车路线:乘坐7路、105路、107路、108路、109路、120路至烈士馆站下车;乘坐2路、8路、89路、115路至哈三中站下车。乘坐地铁1号线至医大一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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