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编辑

重庆市渝中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抗战期间,曾是国民政府西迁来渝后的最高行政机构——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办公地点。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是一座仿巴洛克式建筑,砖木结构,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砖木结构,共有房屋19间。原是重庆德国天主教堂,现为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楼。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见证了国共第二次合作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与众多重要历史人物直接相关,对中国与世界发生重大影响,作为这些重要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活动的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013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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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地理位置: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所处时代:1938~1947年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公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1879-5-272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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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由德国人修建,曾是法国天主教堂,后来成为教会学校名诚中学的办公室兼医务室。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由时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院长蒋介石、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等联合签署的《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办公宣言令》发布,标志着国民政府正式西迁重庆。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是国民政府西迁来渝后的最高行政机构——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办公地点。

1949年后,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作为中共中央西南局办公大楼,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在解放后也曾在这栋楼办公。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1954年,西南大区撤销后,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交由中共重庆市委使用。

建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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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地处曾家岩小山之巅,可眺望两江,一览半岛。旧址是一座仿巴洛克式建筑,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砖木结构,楼宽23.3米,进深24.7米,楼高19.4米,共有房屋19间。原是重庆德国天主教堂,现为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楼。

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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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物

蒋介石、孔祥熙、宋子文先后在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任职行政院院长。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在解放后也曾在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办公。

国民政府行政院

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国民政府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决定按孙中山三权分立的构想,设立行政、立法、监察、司法、考试五院。依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行政院居五院之首,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但需对立法院负责。民国二十年(1931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再次公布: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所有行政责任集中于行政院,成为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构。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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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见证了国共第二次合作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与众多重要历史人物直接相关,对中国与世界发生重大影响,作为这些重要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活动的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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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碑遗址碑

2013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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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交通信息

自驾:自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开车前往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路程约3.2千米,用时约17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