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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弗曲线 编辑
拉弗曲线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的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税收收入增加。一般情况下,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税基减小,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叫做拉弗曲线。
阿瑟·拉弗
阿瑟·拉弗及拉弗曲线
背景
“拉弗曲线”理论是由“供给学派”代表人物、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商学研究生院教授阿瑟·拉弗提出的。该理论之所以被称之为“供给学派”是因为它主张以大幅度减税来刺激供给从而刺激经济活动。“拉弗曲线”的基本含义是,税收并不是随着税率的增高在增高,当税率高过一定点后,税收的总额不仅不会增加,反而还会下降。因为决定税收的因素,不仅要看税率的高低,还要看课税的基础即经济主体收入的大小。过高的税率会削弱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积极性,因为税率过高企业只有微利甚至无利,企业便会心灰意冷,纷纷缩减生产,使企业收入降低,从而削减了课税的基础,使税源萎缩,最终导致税收总额的减少。当税收达到100%时,就会造成无人愿意投资和工作,政府税收也将降为零。
拉弗曲线
中国情况
中国税收还没有实行统一的电子征收,还处在人工征收阶段,因此,对经济主体的偷逃漏税行为,还无法遏制。税收总额实际在减少。造成经济主体偷逃漏税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主体法制观念不强的原因,也有征管体制不利的原因。从税率的角度来看,也确实存在税率过高的因素。税率过高不仅会影响中国税收的征管,在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不完备,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的情况下,还可能会促使经济主体冒风险而偷逃漏税。走私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关税过高,偷逃关税,可以有高回报;内资企业为什么都纷纷与外商合资,因为,三资企业有国家明确规定的“免二减三”税收政策。有些私营企业、所谓的“集体企业”为什么效益很高,从另一方面看是因为国家税收征管给予的“优惠”。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国家规定的统一税率是25%,也就是说企业净收益所得的四分之一国家要拿走,企业怎能会等闲视之。这种不分经济主体的收入状况大小,而一律征收统一的税率,显然有失公平。再以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例,按照该通知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国内保险业务净收入,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55%税率汇总纳税”,企业的一半净收入,国家要拿走。如再加上不合理的重复征税,经济主体怎能承受得了。税率过高,在相关监管措施和制度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也将会导致税务人员违法征税和腐败的产生。税务人员在经济主体各种形式的利诱下,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监管措施,可能被拖下水,随意的减税、免税,甚至共同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中国的税率普遍过高,应该降低税率。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该实行根据企业的净收入高低状况,采取累进税率的办法征收,而不可取统一的比例税率。但税率的减免降低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来减免税。对税种的征收、税率的高低的规定应当通过制定《税收基本法》的办法来解决。在税种、税率确定的同时,应加大税收征管手段的改进工作的力度,逐步实行电子征管。国家应通过立法统一规定每个人的银行账号,在具体措施上,可以由银行去做,由银行根据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在男性身份证号码后面加“2”,在女性身份证号码后面加“1”来确定每个人的银行账号。统一的个人银行账号的实施,有利于税收的征管。
“拉弗曲线”所论问题非常古老,而且前人多有类似阐述。中国古典名著《管子》就说:“取民有度”,把制定适当的税收标准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政策。历史巨著《史记》也是重要的经济著作,司马迁提出了“善因论”的经济思想,他说:对于普通百姓的经济活动,政府的政策“善者因之,其次利道(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即是说,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是顺应和听任人们进行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不要横加干预,在某些方面进行诱导和教化,鼓励或告诫人们应该或不应该参与哪些经济活动,必要时进行一定的调节和限制,“与民争利”是最不好的经济政策。他认为,农工商等经济活动是“衣食之源”,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从事经济活动,就扩大了衣食之源,“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如果个人的经济活动受到了限制或阻碍,衣食之源就会萎缩,既不会利家也不会富国。这里所说的实际就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和外资前来投资兴办实业,以扩大税基,增加税源,增强政府的财力,加快经济发展。
关于拉弗曲线另外有一个小故事,那就是当这个图形在学界流传之后,以往的学术期刊却找不到任何一篇文章和此一模一样的图形。美国南加州洛杉矶,一个在社区大学任教的拉弗(Arthur Laffer)宣称他曾画过这一个图,地点是在洛杉矶的某家餐厅,画在餐厅的餐巾纸上。虽然学术界中没人相信就是他第一个画出这个图形的,但是由于他常常在当时出现在电视的call-in节目中,借机宣传他的“拉弗”曲线,因此大家便称之。
拉弗曲线
第一,拉弗曲线的成立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郝硕博认为必须满足五个条件:“私有制生产关系和市场体系、封闭经济背景、国民收入的预算分配效应低于企业和私人的分配效应、储蓄转化为投资、不存在税负转嫁。”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两点:完全竞争市场体系和封闭经济环境,然而,在现实经济中这两个前提都不存在。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想的市场体系,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国际间较易自由流动的是资本要素,而不是劳动力。资本天生具有追逐剩余价值的特性,投资者会选择税率低的国家和地区,低税率给资本输入国家和地区带来就业和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资本的低税率“比较优势”,使开放经济的税率与税收的函数关系表现为一条单调递减的曲线。而劳动力受国家政策、文化环境、历史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际间流动很困难。在这点上,拉弗曲线最多只能为降低企业所得税提供理论依据,而无法为降低个人所得税提供理论依据。
第二,拉弗曲线描述的是长期经济条件下税率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在短期,各项政策从制定到实施,再到结果,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正是这种“时滞作用”,使短期税率与税收的函数关系表现为一条单调递增的曲线。
第三,拉弗曲线忽视了阶层分析方法,只注意了收入与赋税的关系,而忽视了收入后面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把不同收入的人简单地抽象为“人们”。累进税分为超额累进税和全额累进税两种,各国一般采用超额累进所得税。累进税意味着,收入越多、征税的比例越大。低收入者并不负担高税率,因而不会受高累进税率的伤害。真正负担高税率的只是高收入者额外高的那部分收入,所以高税率只对这部分收入产生较大的负作用。
第四,拉弗曲线的工作观是功利的,不能完全解释人们努力工作的原因。高累进税率影响工作的结果可能有三种,一种是拉弗曲线所预言的,一些高收入者宁愿要更多的闲暇而不是更多的工作; 一种情况是一些人会更努力工作,以便赚更多的钱来弥补赋税的损失; 而对于“那些欣赏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所带来的权力观念或成就观的众多的医生、科学家、艺术家以及企业经理们将为8 万美元就像为10 万美元一样努力地工作。”
第五,拉弗曲线将个人收入全部视为劳动收入,而忽视了非劳动收入。根据拉弗曲线理论,边际税率越高,闲暇的代价就越小,因而旷工增加,加班减少,人们用于提高技术水平的时间也相对减少,因此,高边际税率妨碍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劳动生产率下降。“合理的税率应当既能获得财政收入,又能刺激生产,因而不易过高,这也是西方国家20 世纪70 年代之后经常使用减税政策的原因。”这种说法看上去理由充分,但是,个人所得分为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征收对象不同,税率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亦不同。随着个人所得税率的逐步增加,理性人将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来增加收入,直至工作极限; 然后,增加闲暇时间,减少工作时间,个人收入也随之减少。因此,对劳动收入轻征税、对非劳动收入重征税,有助于鼓励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⑵ 拉弗曲线所指的最佳税率(或最高税率) 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50% (如图1 所示E点)。“人们有时把拉弗曲线的顶点画在50% 的税率上,虽然这一点并不清楚,即拉弗或供给学派的其他成员一贯主张,最高的收入点出现在50% 的税率上。”然而,“除了零和100% 的税率以外,‘拉弗曲线’上没有数字可言。E 点虽然可以是、但并不就是50%,而是一个可变动的数字,是全体选民所希望的一个税率点。”温尼斯基认为政府只要充分估计税率和税收收入之间的差别,就能洞察选民的愿望。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是:“决定E 点的位置,并尽可能密切地注意它的变化”。“E 点能够代表一个很低或很高的数字。当一个国家处于战争时期,E 点能够接近100%。”所以,抛物线的形状可能是偏态分布的。
⑶ 税收对生产要素会产生影响,但税收对资本的影响与税收对劳动力的影响是不同的,供给学派对此已有认识,可是,许多情况下人们将资本与劳动力置于相同的地位来看税收与生产要素的关系。供给学派极力主张减税,降低税率,特别是降低所得税税率。但是,在降低所得税税率上,他们认为降低公司所得税比降低个人所得税有更大的供给效应,其供给管理政策“主要是与投资税优惠、加速折旧提成、扩大资本形成有关的刺激性减税”。格拉姆利认为“减税给劳动力供给带来的效果并不很大”,“对工资和薪金的减税作为通货膨胀对策是无效的”。而“对企业投资在税制上采取刺激措施,通过扩大潜在生产能力作为通货膨胀对策则是长期有效的。”同时,“在劳动税率和资本税率之间,存在着一种为维持一既定水平的政府税收收入所必需的换取关系。”事实上,“存在着一种能获得最大政府收入的税收结构。”这个税收结构,依生产要素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为转移。在税率的税收效应问题上,温尼斯基认为,“用糖浆比用醋能捉到更多的苍蝇”。这句谚语真正表达了拉弗曲线的本质。而中国的劳动力弹性远远大于资本弹性,为维持一定的政府税收收入水平,在可采取的“增加企业所得税、减少个人所得税”和“增加个人所得税、减少企业所得税”两种办法中,后者的效果明显优于前者。
拉弗曲线与税收
美国20 世纪80 年代的减税政策改善了“滞胀”问题,但其代价却是巨额的财政赤字。可见,拉弗曲线理论没有正确指导政策。
拉弗曲线在个人所得税领域的适用性是有限的,作为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的理论支持是乏力的。适当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机制是既要得到最多的税收又要保证最少的人受伤害。这种目标是可以通过免征额、起点税率、边际税率等等的科学组合而达成或接近达成的。至少可以肯定地说,通过个人所得税税率机制的科学设计,可以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做一个接近合理的选择,而不是简单地将两者对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通过负所得税使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从而使经济福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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