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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分权 编辑
政治学术语
地方分权,“中央集权”的对称。单一制国家的一种类型。
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居民自主地组织地方公共机关,自主地处理本地区事务。以英国为典型。
中文名:地方分权
外文名:decentralization
类型:单一制国家的一种类型
对称:中央集权
地方分权(dì fānɡ fēn quán)是“中央集权”的对称,也叫非中央集权。是单一制国家的一种类型。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居民自主地组织地方公共机关,自主地处理本地区事务。以英国为典型。
国家权力依法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的制度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一般规定在宪法和法律中。除军事、外交等全国性重要事项由中央政府统一掌管外,凡地方可以处理的事项,如工农业、商业等,均由地方政府负责。有的如交通、财政等项,则由中央与地方分管。
地方政府除依法行使其职权外,还须执行中央政府交办的全国性政务。
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多采用地方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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