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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关系 编辑
客体关系(object-relations):是心理动力取向的人格发展理论,主张人类行为的动力源自寻求客体,关注外部客体(父母和孩子世界中的其他重要的人)对于建立内部心理的影响。客体关系理论是在精神分析的理论框架中探讨人际关系,更强调环境的影响。
中文名:客体关系
应用学科:心理学
客体关系是指存在一个人内在精神中的人际关系形态的模式。客体是一个与自体相对应的概念,客体指的是一个被爱着或恨着的人物,地方,东西,或者幻想,包括内在客体和外在客体。外在客体是指真正的人物,地方和东西,内在客体指的是心理表象,即与客体有关的影象,想法,幻想,感觉或记忆。自体也是一种心理表象,指的总是一个内在的影象,基本上是属于自己的想法,感觉或幻想。
马勒把客体关系概念集中在一个人的心理诞生方面,她认为心理诞生是一个分离与个体化的过程,由此婴儿才能与母亲分离并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婴儿心理诞生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自闭,共生,分离-个体化,建立客体恒久性。马认为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挑战和危机。如果儿童特定发展阶段不能如期完成或突遇创伤性事件,便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障碍。尤其在封闭阶段和共生阶段亲子关系中断或者遇到严重的创伤性事件,就会导致各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当分离与个体化过程均停顿或者失败时,常导致精神病或边缘型人格违常;当分离过程停顿或失败,但个体化过程正常,常导致自恋型人格违常。马认为,治疗就是让病人重新经历早期的发展历程,达到较高水平的客体关系。
客体关系理论学者认为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成因有两种,冲突论和缺陷论。冲突论认为边缘型人格障碍可能天生具有较多的攻击性和死亡本能,或是由于幼时母子关系的挫折而产生对客体的嫉妒和恨。即儿童为了维持和母亲的关系,将不好的客体部分内化到自体中,同时将好的客体保存下来,从而将情绪分裂为爱恨两极。缺陷论认为边缘型人格患者在幼时缺乏够好的母亲的照顾,形成内心的空虚感或孤独感。
心理治疗师对此类障碍患者会谈中应注意使用澄清,诠释等治疗技巧。澄清即询问进一步信息以暴露患者内心的矛盾。诠释是对患者病症的形成过程加以解释。边缘型人格者可能在不同时间出现攻击性或内心敏感不安两种情况:在患者冲突不安时,治疗师表现出包容性和共情的态度可缓解患者的不安,同时可通过人际间的投射认同修正患者投射出来的自体部分,经内射使其自体得到重建。当患者出现攻击性时,治疗师应给予适当的限制,当设立限制时,对治疗者相当重要的就是承认自己的局限。如此一来,患者就不会把治疗者理想化,也不会认为治疗无效完全是自己的错。对于边缘型患者而言,限制的设立应该维持在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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