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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编辑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古典经济学的怀疑者和批判者,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李斯特的奋斗目标是推动德国在经济上的统一,这决定了他的经济学是服务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与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相左,他认为国家应该在经济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他的观点深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以及美国学派影响。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国家主导的工业化,贸易保护主义等等。其以具体行动力促成德意志关税同盟,废除各邦关税,使德国经济获得统一,并对后世德国的统一产生影响。
1820年,担任市议员期间,由于提出激进的民主改革主张,被以“煽动闹事,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10个月监禁。李斯特潜逃到了法国和瑞士。两年后回国,随即被关押。为了彻底摆脱这个危险分子,政府同意他移居美国。
1825年李斯特一家到了美国。他开始经营农场,还担任过报社编辑,并开办了一个规模很大的煤矿。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1834年,德国关税同盟建立。但他的全国铁路系统计划由于封建割据和资产阶级的狭隘的惟利是图本性失败。
1837年,李斯特在美国的矿山在美国的银行危机中破产了,李斯特陷入生活困境中。其间,李斯特一直受到政府的监视,并受到再次被监禁的威胁。尽管他不断努力,仍然不能在他的祖国找到一份固定职业。李斯特被迫流亡法国。法国梯也尔政府曾邀请他担任铁路建设和贸易政策方面的要职,但由于法国对德国的侵略性态度,李斯特拒绝了,主要靠给报社撰稿牟取微薄的收入。俄国财政部长曾经聘请他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以推行他的“国民体系”,李斯特因为俄国实行专制的沙皇制度而拒绝了。
1841年,李斯特曾经被委任为《莱茵报》主编,由于健康原因未能成行(不久后马克思担任了这一职务)。
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这对力主贸易保护主义的李斯特是一个打击。随后,李斯特提出建立英德联盟的计划没有被理睬,而他参与德国关税同盟工作的愿望也一直得不到实现。此时,李斯特陷入深深的失望中。“他对德国实现他为之奋斗的民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进步感到无望,被容克地主封建反动势力在‘科学界’和新闻界的御用文人的越来越肮脏的污蔑搞得一蹶不振,被他自己的阶级——优柔寡断的怯懦的德国资产阶级——可耻地抛弃。”一直身体健壮的李斯特此时明显衰老了,他已经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挫折。李斯特看不到个人和国家的前途,加上疾病缠身和生活困顿,他陷入了绝望。在给朋友的信中,李斯特说:“我如果没有写作所得的收入,就只能靠妻子的财产(我是什么也没有)糊口度日了。可是,这些收入和财产也不足以维系妻子和孩子们的生活,我几乎陷入了绝境。”
1846年11月30日,李斯特在一个小镇开枪自杀,结束了57岁的生命。
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关于工业进步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论述;生产力理论;国家干预学说以及贸易保护的政策主张,等等,主要著作是: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
《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1837)
《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
税收思想
关税同盟煤矿
工业与经济论
以工业进步为中心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在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当中,李斯特率先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他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写道:"从经济方面来看,国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发展阶段:原始末开发阶段--畜牧业阶段--农业阶段--农业和制造业阶段--农业、制造业和商业阶段"。在他看来,上述五个发展阶段是依次递进的;另一方面,一国经济发展程度同该国的经济实力以及文明程度成正比,正如他本人所言:"一国的经济越是发达和越是完备,该国就越是文明和越是强大;一国的文明程度越高和实力越是强大,该国经济发展所能达到的阶段便会越高。"
由于李斯特所关心的问题在于如何使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强国,所以,他论述
“关税同盟”旧火车活动
工业进步与农业过剩人口
李斯特认为,当一国从农业阶段向后续阶段过渡时会出现两种可能性:其一是就过渡受挫而
保持原有的落后状态;其二是顺利完成过渡,变成高度发达的经济强国。李斯特对这两种状态所作的分析,触及当代许多发展经济学家颇为关注的有关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过剩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流动的理论问题。李斯特对第一种可能性作了如下描述。他认为,当一个农业国的农业发展,就它在国外贸易影响下所能达到的发展限度来说,已经达到了顶点,或者是由于工业国在输出工业品时拒绝进口该农业国的农产品作交换,或者是由于工业国在该农业国国内市场上的有力竞争而使后者的制造业无法产生,在这种情况下,该农业国的农业生产力就会发生陷入残缺状态的危险(in Gefahr zu Verkrüppeln)。
李斯特使用的"农业残缺状态"的概念,是指这样一种情形:一国由于缺乏强大的稳步发展的制造力,致使所有新增人口不得不全部投入农业生产中去;由于土地有限,一旦再度出现过剩人口,他们若不迁徙国外,就只好在现有土地上同原有的农户争夺土地,将土地零星分割,直到每个家庭占有的土地变得如此之小,以至于产出仅能满足农户在生活资料和原料方面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那部分需求,再也没有剩余可以用来同工商业者交换农业所必需的工业晶。这种情形的必然结果是,一方面农业部门的剩余产品被大量新增人口消耗殆尽,该部门无法得到新的资本投入,农山乏劳动者及其家庭只能长期维持在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上;另一方面,由于原有土地不断分割而造成人均土地占有规模日趋缩减,农业生产的人均产出不断下降。后一方面正如李斯特所指出的那样:
"农业国……用那部分剩余不能产出任何东西,而只能产出新增人口。"若是把李斯特的上述结论转换成观代发展经济学的术语来表述,就是:纯农业国新增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能带来任何产出,而是等于零。
然而,李斯特对第二种可能性的描述却充满了乐观精神。他认为,当一国制造业发展处于正常状态下,一旦该国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时,其新增人口大部分将转移到制造业部门中去;其农产品剩余的一部分将作为原料和生活资料向制造业提供,另一部分用来换取必需的工业品、机器和工具,以满足农户在消费和提高其产量方面的需要。如果这种演进能及时出现,农业和制造业的生产力就能同步,这样的增长将是无止境的:不再会有更多的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现有土地也不再会被分割;农业新增人口将不断地在制造业部门找到工作,最终趋势是制造业人口将大大超过农业人口。这一局面延伸下去的前景,是该国发展成为一个农工商三业齐备的经济强国。由此,李斯特提出了阻止农业生产力下降的有效措施,这就是建立起本国的制造业部门,促进农业和制造业的同步繁荣的状态。
贸易保护理论
国家干预学说
李斯特从强调落后国家的特殊国情、落后国家所处的较低的发展阶段以及落后国家的特殊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须对私人经济实行干预的主张。李斯特尤其强调,当一国经济实力处于扩张并且正在向农业和制造业或农业、制造业和商业并存的经济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借助于国家干预的力量,他甚至认为这一时期的国家干预应当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使本国的经济发展“趋于人为的方向。”李斯特不赞同英国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为此,他力主在现有的经济学体系中加进国家经济学的内容,使之趋于完善。他为了突出其国家干预学说的理论地位,甚至这样写道:“作为我所创立的体系中的不同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本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
那么,国家应当如何对经济实行干预呢?李斯特认为,对经济的一切领域实行干预并非明智之举,国家的干预或管制只能限于部分领域,即“关于国民个人知道得更清楚、更加擅长的那些事,国家并没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做的是,即使个人有所了解、单靠他自己力量也无法进行的那些事。”李斯特还具体提到了国家需要做的事情,包括:借助于海军和航海法规保护本国的商船;修筑公路、铁路、桥梁、运河、防海堤等基础设施;制定专制法和各项有利于生产与消费的法规;为促进本国制造业成长,实行保护贸易,等等。总之,国家的使命是促进财富和生产力增长,使本国由野蛮转变为文明,由弱小演化为强大。
贸易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是他的国家干预学说的延伸。他根据对贸易史所作的考察,提出了大致上同他的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的三个贸易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经济落后的国家应同较先进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身摆脱未开化状态并求得农业上的发展:在第二阶段上实行保护贸易,以促进本国制造业、海运业和商业的发展;在第三阶段,当该国的制造业、农业、商业及整体经济实力有了高度发展之后,再逐步恢复到实行自由贸易,在国内外市场上同其他国家进行毫无限制的竞争。李斯特认为农业、原料、科技可以自由贸易,但工业产品自由贸易有损国内工业发展,因此国家干预经济发展十分必要。一个相对落后国家,应该建立起保护性而非财政性,且有条件、有时间限制的关税制度。他认为,随着本国生产力发展,关税水平应该上升,以便于本国商品占有国内市场。李斯特认为关税保护对象是工业中重要部门,经发展能与外国产品竞争部门,应重点保护技术部门;对于不太重要经济部门应低层次保护,对虽新生但并无强有力竞争部门则不需保护;根据国家特有环境和工业情况来决定采取对工业品禁止输入或规定适当税率办法。对输出加以禁止或征税,不对自然产物输入征税;退税办法只适用于仍
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口剧增
经济思想缺陷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李斯特共列出五个经济发展的阶段,而他只对后三个阶段作了阐述,前两个阶段却几乎未加说明;而且他据以划分阶段的标志也不甚严格,虽然大体上可以看出他是以经济活动部门(主要是制造业)作为划分各阶段的基本标志,但由于一国往往有诸多个经济活动部门并存,若用他的标准来判别一国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恐怕很难解释清楚。第二,他的生产力多要素说中所罗列的构成要素过于庞杂和宽泛,若干不相关或至多是间接相关的因素(如王位世袭制、宗教热忱、国家气运等)也被囊括进来,致使他无法洗明诸因素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对于生产力增长究竟有何意义。他对精神资本的分析也有类似问题。此外,当他谈到精神资本时,带有过于强调人的精神力量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这一倾向对后来的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作者名称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作品时间1961-11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德国思想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创作的经济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41年。该书共有36章,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历史”,通过对西欧各国和美国经济历史的回顾,与其盛衰兴废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对“流行学派”进行了批判。第二部分“理论”,包括国家经济学理论、生产力理论、保护关税理...

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
作者名称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是(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编著的经济类著作,首版时间是1997年。
从发展问题,尤其是从后进国的发展这一角度看,李斯特终究无可忽视。这固然是因为他对德国的关税统一及工业化发生了深刻影响,而德国的发展经历对后进国家有着显而易见的参照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世界现代化道路上众多的后来者都从李斯特那里得到过理论的滋养,况且李斯特的发展学说于今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国外一位李斯特研究专家甚至这样评价他:“任何人要想就欠发达国家的发展问题著书立说,首先应当师从这位增长理论与发展政治学伟大的先辈。”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作为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李斯特在首先发起同英国古典学派论战的同时,还从德国当时的国情和国际环境出发,从历史、理论和政策的多种角度,论述了相对落后于英、法两国的德国如何促进生产力增长,使之发展成为工业强国的问题。李斯特在上述方面的
农业国与非农业国
李斯特把工业进步、对外贸易同农业增长、农业资本投入以及农村过剩人口流动的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强调工农业两个部门的结构差异,在其理论的总体构架上同W・A・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李斯特不可能提出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人口流动模式,但他却以其特有的思路分析了农业过剩人口(在李斯特那里是“新增人口”)向工业部门流动的现象,他的分析比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要早出现一百多年。
李斯特有关生产力由多种要素组成的论点,在总体思路上同当代增长经济学家E・丹尼森和J.W・肯德里克等人的多要素生产率理论颇有相通之处。特别要提到的是,李斯特无疑是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第一个明确地使则“精神资本”概念的学者。他所提出的“精神资本”概念,从其内涵和外延来看,几乎是现代发展经济学中“人力资本”概念的同义语。他有关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观点也值得充分肯定。此外,他有关生产力协作与综台的观点,及其由此引伸出来的国民经济各部门作等比例发展和精神生产应同物质生产保持适当比例并最终使生产力实现均衡与协调的看法,也颇有理论价值,其中隐含着发展中国家应当对国民经济加以协调,以图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必然结论。
位于德国莱比锡的李斯特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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