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分法 编辑
四分法是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的一种。指把文学作品按照一定的分类学理论划分为不同文学体裁类别的方法。依据这种方法,文学作品可以划分为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四种文学体裁。
李充与四分法部类顺序的形成
西晋末年的战乱,使“渠阁文籍,靡有孑遗”到东晋李充整理分编图书时,所存书籍的情况是:“《晋元帝书目》:“四部,三百五帙,三千一十四卷。”其卷数与李充所校书正合,比西晋荀勖编目的存书数减少一半以上。
《隋书·经籍志》与四分法统治地位的确立
四分法从魏晋创始以来,得到广泛的流传,而最迟在南北朝末期,图书四部分类已经有了经部、史部、子部、集部的名称。到了唐初,魏征等撰修《隋书·经籍志》时沿用四部分类法,但废弃了以甲、乙、丙、丁标称部次的作法,而直接采用经、史、子、集为四部分类法的部称。《隋书·经籍志》共收录了两汉、魏、晋及梁、陈、齐、周、隋五代官私书目所载现存典籍,分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另附佛、道二经,十五类。
现已编成使用的《中国古籍善本书总目》分类表(初稿),就是在原四部分类的基础上改进扩目而成的。它在原四分法的基础上增设丛书部,改进并扩展了其他四部的类目,既总结了我国古籍分类的理论,又吸取现代图书分类的思想,更加完善了四分法的分类体系,基本解决了用现代图书分类法分类古籍存在的列目不合古籍发展源流,仿分不准确,立类太粗,不便使用等诸多问题;其类目设置合乎古籍发展源流及图书的实际情况,分类方法保持了古籍图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现存古籍善本研究古代历史文化。所以,了解我国古代四部分类法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