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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配第 编辑
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年5月26日-1687年12月16日)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之父,统计学创始人,最早的宏观经济学者。一生著作颇丰,主要有《赋税论》(写于1662年,全名《关于税收与捐献的论文》),《献给英明人士》(1664年),《政治算术》(1672),《爱尔兰政治剖析》(1674),《货币略论》等。
威廉·配第
时势造英雄,英国资产阶级的大发展使这样一个“轻浮的”的冒险家成为了“政治经济学之父”。17世纪中叶,工场手工业已经成为生产的主要形式,英国已经成为整个世界工业最发达的国家。与此相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英国已达到最发达的程度。这是英国得以最先产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基础。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奠定了英国最先产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阶级基础。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工场手工业日趋兴盛,产业资本逐渐代替商业资本在社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配第代表新兴的产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积极著书立说,为英国统治殖民地、夺取世界霸权寻找理论根据,他正是从这时开始研究经济学问题。
威廉配第似乎被统计学遗忘了。由他所著《政治算术》,首先由于诞生于亚里士多德之后,由于时代原因,通过严格的统计调查得出的数据少,而根据经验得出的数据多。其次在人们对于统计学的认识中,人们往往只重视统计调查所得的数据,而忽视了收集数据和分析数据对于统计学的影响。虽说亚里士多德开创了统计学,但也只是单纯的统计调查,而威廉配第则将统计学领入了收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新时代。
《政治算术》的问世,标志着统计学的诞生。《政治算术》是一部用数量方法(即“算数”)研究社会问题(即“政治”)的著作。在书中,威廉·佩蒂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对英、法、荷三国进行了国情、国力(主要是经济实力)的数量对比分析,以此为依据,为当时英国社会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赋税论》
威廉·配第之所以能成为“政治经济学之父”,还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的个人经历与素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的研究方法,早在14岁时,他就表现出对父辈的叛逆性格,出海远航,追求自由的生活,他迷恋于科学,特别是医学(1644年-1645年在荷兰莱顿大学攻读医学,后又到法国、英国行医和从事学术研究,1649年获得牛津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成为医生并兼任皇家医学院教授,1651年任爱尔兰英国驻军总司令的随从医生),医生的经历有助于他运用医学和人体结构学的精密视野考察经济生活,而他的投机生涯也使他对经济运行法则有了经验性的了解。他还担任过大哲学家霍布斯的秘书,这又使他在探索经济问题时,能够实现经济研究方法论的革新。

爱尔兰的政治解剖
作者名称 威廉·配第
作品时间1964-9
《爱尔兰的政治解剖》是196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英)威廉·配第。

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
作者名称 威廉·配第
作品时间1963-3
《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是196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部图书,作者是威廉·配第。

赋税论
作者名称 威廉·配第
《赋税论》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创作的经济学著作,于1662年在英国首次出版。《赋税论》全名为《关于税收与捐献的论文》,主要讲述了赋税改革和一些重要的经济理论。配第在分析英国当时的税制和财政问题时,最先提出商品交换价值取决于商品生产所消耗的劳动的观点,并把它作为观察其他经济现象的出发点,这是...
配第的经济思想就是所谓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他认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来源是土地和劳动,而课税的最终对象也只能是土地的地租及其派生收入。他把地租看成是剩余劳动的产物,从而也是赋税的最终源泉。
税收的经济影响
威廉·配第在《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深刻分析了税收与国民财富、税收与国家经济实力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国民财富的增减是赋税经济效果的主要标志。他说,如果对从事生产和贸易活动给社会增加物质财富的人征税,社会的财富就会减少;相反,如果对不生产任何一种物质财富或对社会有实际价值的物品的人征税,并将税收收入转移给前一类人,将资金用于生产领域,社会财富就会增加。他指出,政府可以运用税收指导人们去创办新的生产事业,增加社会财富。“如果一个国家迫使那些还没有得到完全就业的人民从事生产那些一向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或者通过对这些人征税的办法迫使这些人从事这些商品的生产,我认为,这种赋税同样会使公共财富增加”。
税收的原则
配第针对当时英国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提出了税收“公平”、“确实”、“便利”和“节省”四原则。他指出:“这些税收并不是依据一种公平而无所偏袒的标准来课征的,而是听凭某些政党或是派系的一时掌权来决定的。不仅如此,这些赋税的征收手续既不简便、费用也不节省,它是包给捐税承包人征收的、而捐税承包人又不确切知道怎样做才算合理,就把收税的权力层层转包下去,以致到了最后,贫民所被课征的金额,竟达到国王实际拿到的2倍”。配第认为,包税制违背了公平和确实原则;人头税不能按能力纳税,有失公平;在缴纳方式上,只准用货币形式缴纳税款是不便利的,还会带来消费。
诸税各论
配第在《赋税论》中,分别论述了关税、人头税、什一税、国内消费税等主要税种。他认为,人头税是一种课于人身的税制,越穷的人,税负越重,危害性最大。
关税
配第认为它是一种属于保险费性质的税收,税率不宜过高。他认为英国的关税存在许多弊端,如关税的征税对象为半成品,不经济;征收关税需要很多的官吏;征税过程中人们易通过行贿、勾结、藏匿、伪装等进行走私。为此,他提出要对关税进行改革,其方案有二:一是对所有出入口船只征收一种吨税来代替关税;二是变关税为保险费,便于调整。
人头税
人头税有两种,一种是毫无区别地对每一个人的征收;另一种是按称号或爵位课于每一个人。配第认为第一种人头税有几个优点,"第一,征收敏捷,而且花费较少。第二,人口数字总是人所共知的,所以能够准确计算出所要征收的数额。第三,它会刺激所有的人让他们的子女按其特长从事某种有益的职业,以便子女门用自己的收入来缴交自己的人头税。"
但是,配第指出这种税非常不公平,因为能力不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而且负担子女费用最多的人缴纳最多的税。第二种人头税比第一种要公平一些,因为有称号(如荣誉、职位、身份)和有爵位的人大多是一些富裕的人,他们多纳税是应该的。
国内消费税
尽管消费税有不公平的地方,如对一般啤酒和对浓啤酒的征税就不公平,但配第积极主张征收消费税,其理由:一是这种税按每个人实际享受征税,符合自然的正义,它对任何人都是不加强制,收入低微的人税负是极轻的;二是如果消费税不是包税而是国家直接征收且合理的话,能促使人们勤俭,增加国家财富;三是由于人们对任何物品只能消费一次,因而不会对同一种物品缴纳2倍或二次的税收;四是实行这种税,能随时对国家的财富、出产、贸易及实力做出精确的计算。
什一税
威廉·配第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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