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编辑
197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圆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条约简称《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中日友好条约”。这是继1972年9月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公报以来两国关系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2023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就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互致贺电。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文件类别:条约
签订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
签订日期:1978年8月12日
性质:法律
1978年10月23日中日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派外交部长黄华;
日本国委派外务大臣园田直。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二、根据上述各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缔约双方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二条 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第四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第五条
一、本条约须经批准,自在东京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本条约有效期为十年。十年以后,在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布终止以前,将继续有效。
二、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十年期满时或在其后的任何时候,可以在一年以前,以书面预先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条约。 双方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本条约于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 日本国全权代表
黄 华 (签字) 园 田 直 (签字)
纪念活动
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国际研讨会
2018年8月1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承办、中国公共外交协会协办的“弘扬条约精神,深化友好合作——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民族饭店召开。2018年10月23日是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生效40周年的纪念日。菅义伟在记者会上表示,这40年来,尽管日中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变化,两国关系也经历了诸多变迁,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始终是支撑两国关系的基础,同时也为两国关系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3年8月5日,驻日本大使吴江浩在出席日中友好协会主办的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研讨会 。8月10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纪念集会在东京举行 。
2023年9月11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庆典晚会总彩排暨新闻发布会在东京板桥区立文化会馆举行。
2023年9月19日晚,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庆典晩会在东京板桥区立文化会馆举办。
领导人通话
2018年8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互致贺电,庆祝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
强在贺电中表示,40年前,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和政治家作出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决断,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中日关系树立了重要里程碑。40年来,中日关系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也为地区和世界的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李克强指出,2018年5月,我应邀赴日出席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推动中日关系重新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中方愿同日方继续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遵循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各项原则,维护政治基础,深化互利合作,妥善管控分歧,推动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安倍晋三在贺电中表示,40年前日中两国伟大的先辈们将作为两国关系长期指针的和平友好精神铭刻于条约之中。此后,日中双方在这一基础上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人员往来等广泛领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发展。日中两国对地区和世界和平繁荣负有重要责任。双方应继续携手深化合作,为解决国际社会面临的各种课题作出贡献,回应各方期待。
安倍表示,2018年5月,李克强总理对日本进行了正式访问,此访对今后日中关系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此访日中关系回到了正常发展轨道。我期待年内访问贵国,推动日中关系进入新阶段。
2023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就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互致贺电。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