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易直 编辑

唐朝宰相

窦易直窦易直

窦易直(?~833年),本名窦秘,字宗玄,扶风郡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西北)人。 唐朝时期宰相,庐州刺史窦彧之子。

明经及第,起家校书郎,授蓝田县尉,累迁吏部郎中。元和年间,历任御史中丞、给事中、陕虢观察使、京兆尹、金州刺史、宣歙观察使、浙西观察使。

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平定王国清作乱,入为吏部侍郎,迁御史大夫,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册封晋阳郡公,成为宰相。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出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凤翔陇右节度使、检校司空。大和七年(833年),病逝,追赠司徒,谥号恭惠。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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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窦秘

字:宗玄

所处时代:唐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京兆始平

逝世日期:833年

本名:窦易直

官职:京兆尹 门下侍郎 同平章事 节度使 左仆射 凤翔尹 御史大夫

爵位:晋阳郡公

封赠:司徒

谥号:恭惠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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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经历

窦易直举明经,为秘书省校书郎,此后十年不应辟,以考试书判入等,授蓝田尉。曾在华阴令任上,被升为左拾遗,历任右司郎中、兵部郎中、吏部郎中。

宪宗时期

元和六年(811年)六月,迁御史中丞、赐绯鱼袋,因病被免。

元和八年(813年),迁给事中。九月,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仍赐金紫。入为京兆尹,万年县尉韩晤贪赃事发,窦易直命法曹韦正晤问讯,查出案值达三十万。唐宪宗认为案值不够,下诏重查,查出案值达三百万。

元和十二年(817年),坐罪贬为金州刺史。

元和十三年(818年)六月,迁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团练观察等使。

元和十四年(819年)五月,为润州刺史、浙西观察使。

穆宗时期

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七月,宣武军兵变,逐节度使李愿。平定大将王国清谋乱,为赏赐众军,倾其府藏,导致军队更加骄气,财物告竭。同月,窦易直被李德裕所代,回京为吏部侍郎、户部侍郎、御史大夫、判度支、上柱国。

敬宗时期

唐敬宗登基后,拜朝散大夫、户部侍郎、判度支,联合吏部侍郎李程,拜同平章事,拜为宰相,改任门下侍郎,册封晋阳郡公,食邑三千户。

宝历元年(825年)摄侍中,罢判度支。

文宗时期

大和二年(828年)十月,拜检校右仆射、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临汉监牧、同平章事。

大和四年(830年),宰相王播去世,裴度病重,由刘禹锡代为上表,请求辞官。

大和五年(831年),入为左仆射,判太常卿事。宰相宋申锡被神策军军虞候豆卢著诬告,罪名是“勾结皇弟漳王李凑谋反”,窦易直认为宋申锡罪当诛,闻者不赞同。十一月,任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检校司空。

大和六年(832年),因病回京。

大和七年(833年)四月卒,赠司徒,谥号恭惠。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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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处厚:窦易直良厚,忠事先朝,陛下(唐文宗)固当委信。

唐文宗:宰相荐人,莫计亲疏。窦易直作相,未尝论用亲情。若己非相才,自宜引退。若是公举,亲亦何嫌?人鲜全才,但用其所长尔。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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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话录》

窦相易直,幼时名秘。家贫,就业村学。其教授叟有道术,而人不知。一日近暮,风雪暴至。学童悉归家不得,而宿于漏屋之中。寒争附火,唯窦公寝于榻,夜深方觉。叟抚公令起曰:"窦秘,君后为人臣,贵寿至极,勉励自爱也。"及德宗幸奉天日,公方举进士,亦随驾而西。乘一蹇驴至开远门,人稠路隘,其扉将阖。公惧势不可进。闻一人叱驴,兼捶其后,得疾驰而出。顾见一黑衣卒,呼公曰:"秀才,已后莫忘闾情。"及升朝,访得其子,提挈累至吏中荣达。

隔品致敬

窦易直自入仕十年余,常居散秩,不应请辟;及居方任,亦以公廉闻。在相位,未尝论用亲党,凡于公举,即无所避。然元和中,吏部尚书郑余庆议仆射上日仪制,不与隔品官亢礼。易直时为御史中丞,奏驳余庆所议。及易直为左仆射,却行隔品致敬之礼,时论非之。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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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敬远

西河公

窦绍

左武卫将军

茌平公

窦善衡

左卫将军

西河公

窦怀亶

洪州都督

西河公

窦元昌

彭州九陇令

窦彧

庐州刺史

窦易直

字宗玄

宰相

窦紃

字受章

循州司户

窦从真

殿中侍御史

窦敬直

参见《新唐书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窦氏)》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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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易直,字宗玄,京兆人。举明经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再以判入等,授蓝田县尉。累历右司、兵部、吏部三郎中。元和六年,迁御史中丞。谢日,赐绯鱼袋。八年,改给事中。九月,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仍赐紫。入为京兆尹。万年县尉韩晤奸赃事发,易直令曹官韦正晤讯之,得赃三十万。上意其未尽,诏重鞫,坐赃三百万,贬易直金州刺史,正晤长流昭州。十三年六月,迁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团练观察等使。

长庆二年七月,汴州将李絺逐其帅李愿,易直闻之,欲出官物以赏军。或谓易直曰:“赏给无名,却恐生患。”乃已。军士已闻之。时江、淮旱,水浅,转运司钱帛委积不能漕,州将王国清指以为赏,激讽州兵谋乱。先事有告者,乃收国清下狱。其党数千,大呼入狱中,篡取国清而出之,因欲大剽。易直登楼谓将吏曰:“能诛为乱者,每获一人,赏十万。”众喜,倒戈击乱党,并擒之。国清等三百余人,皆斩之。九月,以李德裕代还,为吏部侍郎。十一月,改户部,兼御史大夫,判度支。四年五月,以本官同平章事,判使如故,改门下侍郎,封晋阳郡公。

宝历元年七月,罢判度支。大和二年十月罢相,检校左仆射、平章事、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五年,入为左仆射,判太常卿事。十一月,检校司空、凤翔尹、凤翔陇节度使。六年,以疾求还京师。七年四月卒,赠司徒,谥号恭惠。

参见《新唐书 窦易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