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于阴阳 编辑

法学术语

“法于阴阳”,是指万事万物都是分为阴、阳两个部分的。“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平衡和谐”,“阴阳转换”,“阴阳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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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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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法于阴阳

出处:黄帝内经 素问 上古天真论篇第一

释义:万事万物是分为阴、阳两个部分

分类:汉语词语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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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黄帝内经 素问 上古天真论篇第一》: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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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中所谓“法于阴阳”,就是按照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而起居生活,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随四季的变化而适当增减衣被等。

法:合乎法度。合乎阴阳的法度(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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