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于阴阳 编辑
法学术语
“法于阴阳”,是指万事万物都是分为阴、阳两个部分的。“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平衡和谐”,“阴阳转换”,“阴阳交变”。
中文名:法于阴阳
出处:黄帝内经 素问 上古天真论篇第一
释义:万事万物是分为阴、阳两个部分
分类:汉语词语
语出《黄帝内经 素问 上古天真论篇第一》: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
中医学中所谓“法于阴阳”,就是按照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而起居生活,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随四季的变化而适当增减衣被等。
法:合乎法度。合乎阴阳的法度(准则)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