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责任 编辑
放射医学与防护名词
危险责任(risk liab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医学与防护名词,出自《放射医学与防护名词》第一版。
中文名:危险责任
外文名:risk liability
所属学科:放射医学与防护
公布时间:2014年
以特定危险的实现为归责理由,持有或经营特定具有危险的物品、设施或活动的人,不论其有无过失,在该物品、设施或活动所具有的危险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其所产生的损害负担赔偿责任,但出现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的,依其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条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放射医学与防护名词》第一版。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