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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卫星通信 编辑
移动卫星通信以通信卫星作中继站,实现移动用户之间或移动用户与固定用户之间的通信方式。
中文名:移动卫星通信
性质:通信术语
由通信卫星、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及移动终端组成。
按服务区域,分全球系统、区域系统和国内系统。按卫星轨道,分地球静止轨道系统、地球中轨道系统和地球低轨道系统。按用户位置,分陆地移动卫星通信、海上移动卫星通信和航空移动卫星通信。
利用卫星提供移动通信业务按照卫星的轨道分布可以分成三种:高轨移动卫星通信系统、中轨移动卫星通信系统、低轨移动卫星通信系统。由于用户在移动或卫星在移动,移动卫星通信系统技术与固定业务的卫星通信系统有较大的不同。
(1)由于围绕地球存在范·艾伦辐射带,该辐射带是带电粒子组成的高能粒子带,表现为强电磁辐射,其中a粒子、质子和高能粒子穿透力强,对电子电路破坏性大。范·艾伦辐射带由高度不同的内外两层圆环带组成,高度分别从1500km到5000km和13000km和20000km组成。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卫星轨道应尽量避免在此两个圆环内。
(2)由于卫星功率有限,移动台的天线尺寸不能太大,因此在移动台G/T值不能太大的情况下,为保证通信质量,要求卫星具有较高的EIRP值,但一个移动台占用卫星功率过多又限制了系统的容量,采用多波束卫星天线是解决此矛盾的有效途径,这意味着对卫星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由于移动台在移动和卫星在移动,因此系统在非高斯信道工作,且移动带来多径衰落,因此在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多径衰落余量,降低了系统的容量。
(4)众多的移动台共享有限的卫星资源,为充分利用卫星资源,需要合理的多址联接方式和信道分配方式、调制解调和编码技术。
(5)移动台要求高度的机动性,因此小型化也是十分重要的考虑因素。
可提供全球性、区域性或国内的公用移动电话、传真、数据通信、电传、寻呼、定位和救援等多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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