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独大 编辑
“一股独大”一般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
一股独大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市场广泛熟悉,也是普遍持有异议的,即上市公司某股东占据51%以上,甚至70%、80%的股份,从而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另一种是市场忽略的、但却广泛存在的,即上市公司某股东持有30%甚至20%、10%等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无须讳言,绝对控股下的一股独大确实容易产生许多弊端,比如大股东随意侵占小股东利益、完全控制公司经营等。但相对集中下的一股独大却是普遍存在的,对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行有着积极意义。
第二,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不当。国有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经营性公司,其设立的宗旨主要是实现政企分开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之相适应,国有控股公司在设立法人资格、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等方面应当有特殊要求,控股方式、比例等也需作明确界定。但是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对其自身的定位普遍感到困惑,实践中各地做法迥异,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致使许多国有控股公司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或行业部门干预和控制企业的工具,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国有控股公司往往成为“一股独大”者。
第三,个别几个小股东私下结盟,组成一个“大股东”,从而把各自利益放大化。
考察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可以看到:一股独大并非中国特有。上市后,风险投资短期内出售股份套现退出,导致股权分散,更凸现创始人一股独大。例如,微软上市时,盖茨持股45%,另一位创始人Allen持股15%,盖茨一股独大。
一般来说,企业上市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创始人在公司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例都相当高。Hoderness和Sheehan(1988)发现,美国依然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份比例超过51%。Djankov、Mcliesh等2001年对全球97个国家传媒产业公司股权结构研究表明,在西方出版、传媒上市公司中,家族仍然绝对控股。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