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黔首自实田 编辑
秦朝的古文法律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颁发“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进行全国性的土地登记。这是由于秦对东方六国的土地占有情况很难掌握。
这次登记,在于承认现实土地的占有状况,以稳定赋税收入。这样,秦朝也就以国家统一法令的形式,确认了土地的所有权,促进了地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