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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范围 编辑
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范围。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加以明确规定,它不仅关系到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还直接影响到特定的灾害或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是否有权就其造成的损害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及保险人应否承担此项赔偿义务。保险责任分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附加责任)。
基本责任明确什么危险是保险危险,保险危险实际发生构成保险事故。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约责任是在基本责任基础上,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由保险人承保的危险,也叫特约危险或附加险。为了使保险责任范围更加严密,保险合同还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补偿或给付义务的除外责任,明确什么危险是不保危险,对其发生所致损害,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不保危险可以用列举式或概括式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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