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繁疲难 编辑

清代全国州县分类

冲繁疲难冲繁疲难

chōnɡ fán pí nán

清雍正间,由广西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国州县为冲﹑繁﹑疲﹑难四类,以便选用官吏。

冲繁疲难 :

照雍正时的解释是:交通频繁曰冲,行政业务多曰繁,税粮滞纳过多曰疲,风俗不纯、犯罪事件多曰难。县的等第高,字数就多,反之,字数就少。冲繁疲难四字俱全的县称为“最要”或“要”缺,一字或无字的县称为“简”缺,三字(有冲繁难、冲疲难、繁疲难三种)为“要”缺,二字(有冲繁、繁难、繁疲、疲难、冲难、冲疲六种)为“要”缺或“中”缺

下一篇 黄龙旗

上一篇 清朝总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