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团体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因某一方面的目的,意愿,利益,需求,由此形成以众多人员因共同目标,而产生出纲领,章程的民众组织。它是人类的社会属性的表现。 广义的讲,它可以涵盖政党在内的一切组织。群众团体指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的统称。在我国,群众团体的概念是逐步发展和形成的。为了将群众团体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团组织区别开来,2000年中央下发了《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中办发〔2000〕31号),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形式,明确由中央编办直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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